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云南 > 正文:2016年云南省药学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云南省2016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6/13 卫生资格论坛

2016年度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像清晰的照片。若因传错照片及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导致审核不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以及因考生虚报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慎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信息。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未交考试报名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报名期间,考生须自行选择一个“考试地点”作为考试所在地。

4.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不配发草稿纸,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5.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6.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若发现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不一致,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点所在地的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2016年云南省药学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宜公告

更多主管药师考试信息:

2016主管药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主管药师考试题库在线下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