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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20 卫生资格论坛

韶关市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6号)的文件精神,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14、15、21、22日举行。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第一步,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如有信息修改,网报号有改变,请重新打印申报表。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截止时间,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第二步,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核对确认单内容,并签名。第三步,交费、报名结束。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纳有关费用后,报名结束。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和《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302号)规定执行:初、中级资格俱为每人每科50元。

(二)本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8日~2016年2月3日(与网报时间同步,周六、日休息)。全市确认工作必须在2016年2月3日前完成。各报名点根据本身实际情况,对考点制订的以下工作时限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

(三)报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南雄市、乐昌市、乳源县、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行政区域内的考生统一在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含医疗机构许可证上发证机关为武江区、浈江区的卫生站、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

(四)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学院医学院、市铁路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慢性病防治院、市口腔医院报名点负责本单位在岗人员的现场确认。

(五)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驻韶中省厂矿医院负责收齐本系统、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后统一到本考点现场确认。

(六)医疗机构许可证上发证机关为韶关市的民营医院、私人医疗机构直接到本考点现场确认。

(七)各报名点上报数据、材料时间:2016年2月23-24日。

二、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考试。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15年参加本专业考试已及格的科目,可以不再报考,只需补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报考全部科目。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神经电生理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及核医学技术、超声波医学技术、心电学技术和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77、378、387、391)的73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1415

2122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 纸笔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14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15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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