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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14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4-1-17 卫生资格论坛

泉州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5月17、18、24、25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㈠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⑵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名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⑵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护、技)士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
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护、技)士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
③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硕士学位者。

⑶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满7年;
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满6年;
③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④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满2年;
⑤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

㈡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⑴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⑵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⑶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⑷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程序

㈠网上申报: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规定上传)。网上报名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报名人员所在的地市“泉州”。

㈡所在单位审查:自行打印填写好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非正式正编的流动人员须经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㈢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区、市)、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县(区、市)卫生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区、市)卫生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局汇总所有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表送泉州市卫生局职改办审核。

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光前医院、泉州第三医院、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一八0医院的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市直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将报名的相关材料交单位后统一送泉州市卫生局确认审核。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局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局咨询详情。

㈣报名费缴纳: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用(中级每人每门50元,初级每人每门50元),并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

三、材料要求

㈠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非正式正编的流动人员须经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㈡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

㈢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㈣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㈤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为临床、口腔的考生中,2010年起新招聘(含在编在岗、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进入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2009年及之前进入我省19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本科学历者报名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起,进入乡镇卫生院本、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及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均须提交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㈦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及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㈧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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