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四川 > 正文:遂宁市关于2014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四川省遂宁市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12-30 卫生资格论坛


三、考试试卷交接

(一)考区在4月15日前,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 试卷接收保管地点的信息上报我中心。

(二)我中心在5月7—16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 在此期间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工作,接卷人员须仔细核对押运干警的身 份,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 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 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 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 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考 区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二)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 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专业分类,掌 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 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 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 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 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错发考生试卷、 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加强试卷在送至试室 途中的安全监管。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文件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
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
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 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 小时内运抵考区。

2. 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纸笔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 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綁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 科目不得混装,考区须在回收箱侧面粘贴《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完整),装箱完成后填写《答题卡回收信息汇总表在考务 系统中下载》并发送至考务管理处邮箱kaoshichu@vip.sina.com。

3. 我中心自5月20日起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 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

4. 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工作由考区统一组织进行,考区须在考试结束3周后将试卷、人机对话考试各场次密码封 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6月20曰前 传真至我中心备案。

更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库(最新版)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