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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职业病学主治医师考试资料:职业病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4/15 卫生资格论坛

职业病学主治医师考试资料:职业病

(一)定义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occupation-aldiseases)。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法定职业病及其主要种类

许多国家由政府立法明文规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将列于职业病名单上的疾病称为法定职业病(officiallyrecognizedoccupationaldiseases)或规定的职业病(prescribedOC-cupationaldiseases)。但由于各个国家具体情况的差异,所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常不相同,而且可因修订职业病名单而变动。许多国家还按照法规,对法定职业病患者给予补偿待遇,因而这些疾病又称为需补偿的疾病(compensablediseases)。法定职业病一般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手续公布。

我国卫生部于l957年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曾确定了14种法定职业病。1987年该规定经过修订并由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总工会联合发布,在修订的职业病名单中共规定了9类99种职业病。我国自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其配套的职业病名单已修订为10类115种职业病。同时,《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这类疾病需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三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获得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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