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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临床检验 > 政策解析 > 正文:卫生专业技术的资格取得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0-12-23 卫生资格考试论坛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自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www.med126.com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四)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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