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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2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内蒙古医师考试网: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开展2013年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及报送2012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对我区蒙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自治区将对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领先学科、重点研究室建设,师承培养,学科带头人、“名蒙医”、“名中医”评选,各相关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会员的审定等方面给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对我区蒙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自治区将对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领先学科、重点研究室建设,师承培养,学科带头人、“名蒙医”、“名中医”评选,各相关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会员的审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2013年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报送2012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2013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至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

2.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蒙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登录按钮,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报至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审核;

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使用手册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纸质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经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予受理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出现材料缺失或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统一者;

2.已举办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未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者;

3.未按期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二)项目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

三、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为加强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蒙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号)要求,认真做好如下总结工作:

(一)各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所在单位总结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包括本单位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填写《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已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而未上报执行情况资料的主办单位,请尽快将执行情况资料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上传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否则将影响学分证书的查询;

(三)未按期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填写《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精神,继续教育项目应当按年度计划实施,年度内未实施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并经核准后,方可在2013年组织实施。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

四、其它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预计将于2012年11月中下旬恢复使用,各单位仍需通过该网络系统完成2013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的上传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伊乐泰、孙淑艳

联系电话:0471—6945007(传真)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317室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1.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2年度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蒙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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