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卫生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公示:下列医疗机构因在本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周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25分,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为期六个月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序号医疗机构名称登记号负责人经营性质地址诊疗科目1宁波北仑小港仁济 下列医疗机构因在本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周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25分,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为期六个月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负责人 |
经营性质 |
地址 |
诊疗科目 |
1 |
宁波北仑小港仁济门诊部 |
L0719794-533020617D2112 |
张红英 |
营利性 |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渡口路13号 |
内科/外科/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暂缓校验期间,上述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投诉举报电话:96301.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