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山东卫生厅 > 济宁 > 正文:济宁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宁医学考试中心:有关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的公告: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市直及省驻济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已经市卫生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市卫生科教重点工作配档表doc.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市直及省驻济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已经市卫生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市卫生科教重点工作配档表doc.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确立的中心工作,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强化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深化医改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加大医改相关科教工作力度
⒈加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山东省乡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培训细则要求,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对在省级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为期3年规范化培训的36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对一院的组织管理、教学质量、学员管理和考试考核等多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培训基地的指导和培训过程的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⒉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要求,全面完成为我市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全科医生的转岗培训任务。组织专门人员对169名在市一院、济医附院和市中医院10个月临床实践培训学员的学习和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转岗培训工作质量。
⒊加大对全市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前安排落实对全市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第四学期课件进行更换,不定期抽查各教学点学习进度,确保全市14656名学员学习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提高学员全省统考合格率。
⒋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积极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级医疗机构新聘用临床医师必须参加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在培住院医师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做好迎接省培训基地的复审认定工作。
二、统筹管理各项卫生科技工作
⒌加快卫生科技平台建设,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坚持高起点、宽视野、新思路,围绕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问题,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与高校和省有关科研单位联合攻关。依托具备条件的医学科研、医疗机构,构建服务全市的卫生科研技术平台。
⒍加强科研管理,努力提高卫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组织优势卫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科技攻关,积极申报省卫生行业专项和市科技计划项目,力争高层次科研项目不断增加。做好我市卫生系统省、市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争取科技奖励层次和数量有新的增加。将纳入2011年全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单位列入2012年度市、县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督促市级科研课题承担单位按时按质完成科研课题任务。
⒎抓好全市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全市重点学科建设纵深发展。进一步规划完善全市学科建设布局,打造新的学科亮点并进行重点培植,组织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省、市重点学科(专业)。对经评审达到市级重点学科(专业)标准的学科(专业)发文予以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评价管理机制;对已经申报但尚未达到标准的16个医学专业纳入济宁市医药卫生重点建设专业名单管理,给予一年时间建设周期,允许其建设周期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我局提出自评报告和书面验收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专家复评,复评合格者纳入第三批重点专业名单。适时召开全市重点学科建设现场交流会议,选择市一院、济医附院、兖矿总院、市二院等医院部分重点学科(学科)介绍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经验,组织第三批重点学科(专业)评估中存在问题要求整改的以及纳入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名单管理的医疗机构领导和专业科室负责人参观学习市一院、济医附院部分重点学科(学科)资料,对达到市级重点学科(专业)标准的颁发市级重点学科(专业)牌匾,鼓励更多学科积极争创市级重点学科或专业,进一步巩固我市重点学科建设成果,推动全市重点学科建设纵深发展。
⒏大力推广适宜卫生技术,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省、市医药卫生重点学科(专业)和优势专业,逐步建立我市适宜卫生技术服务平台。积极遴选并申报省卫生强基第四批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做好省第三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
⒐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认真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全市临床、公共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
⒑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认真贯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
三、进一步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⒒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加大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力度,力争2012年新增项目和备案项目均有增加,满足不同层次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习需求。
⒓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以及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轮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⒔继续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今年是开展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的最后一年,各县市区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学习。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质量。
⒕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社区康复、药学、检验、B超、口腔、X线、心电图7个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医技类人员岗位培训。进一步做好为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培养骨干医师工作。
⒖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境内外培训推荐工作。面向市直单位选拔优秀中青年临床骨干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医疗科研机构研修;做好“德中临床医疗交流项目”人员推荐工作。
⒗扎实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利用公共课程对临床医师和药学专业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的全员培训。
四、扎实做好卫生外事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⒘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卫生外事相关制度,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紧紧围绕医改重点工作,选派人员赴国(境)外考察交流。加强出访人员的行前教育培训,注重出访成效。
⒙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引进智力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与督导力度,确保培训质量和项目效果。坚持以引智项目带动卫生人才培养,以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技术学术水平提高的原则,提高我市卫生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水平。
⒚扩大对台交往交流工作。进一步扩大与台湾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台胞医疗卫生定点机构的监管。
五、切实加强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的组织领导
⒛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结合市委开展的“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按照今年3月2日市政府领导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要更加突出‘科技兴卫’地位,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政策、人员、资金上给予重点投入与扶持,着力建设一批依靠科技创新为特色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打造一批标志性的学科品牌”的讲话要求,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立自身定位,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协调解决好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卫生科技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加强卫生科技教育与外事工作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全面提升其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要注重总结推广卫生科技教育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