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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武汉医学考试网:2008年度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说明: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见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按要求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合格证明》。(二)2008年4月14日至30日(双休日不休息)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缴费、

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

见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按要求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合格证明》。

(二)2008年4月14日至30日(双休日不休息)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缴费、确认时间。

(三)、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医师协会(汉口新华路10号,协和医院门诊部对面);武昌、青山、洪山区的考生可于4月22日至28日就近到武昌医疗急救站(武昌民主路65号)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试用机构为一级医院以下医疗机构者还需提供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户口、外省学历持我市医疗机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者,还需提供试用期工资发放证明单、试用期从事医疗工作相关原始证明及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注册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等。

(五)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片3张;

(六)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所攻读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在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证明;

(七)2006年底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05年8月31日前取得同类别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者,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2002年8月31日前中等医学专业毕业,2003年底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者,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并已转正,转正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和《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并已转正,取得医士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务业务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医士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5年并考核合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交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连续2年或累计5年年度考核表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考核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以上证书的省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上人员报名时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2、 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场报名步骤和程序:

(一)将所需提交的资料交工作人员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料档案袋;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确认报名信息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五)凭缴费收据递交报名资料档案袋并领取所提交证件原件收条。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 1日至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才能报名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二)综合笔试时间:

1、执业医师:2008年9月 20日、21日两天。

2、执业助理医师:2008年9 月20日一天。

六、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每人15元/人

(二)实践技能考试费:175元/人;

(三)综合笔试费:医师级110元/人;助理级100元/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未缴费及未递交报名资料者报名无效;

(二)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还需送省卫生厅复审,如系伪造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将予以没收并按卫生部、国家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考试费);

(三)省内院校毕业的考生其所在院校及所学专业均按湖北省卫生厅、教育厅公布的《湖北省国家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可学校及专业目录》认定。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记录或《毕业生登记表》;

(四)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6月13日—24日(双休日不休息);

医师资格考试武汉考点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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