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 武汉市教育局
文件编号:武卫[2006]163号
制订日期:2006年7月10日
关 键 词:疫情 报告 规范 通知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校和托幼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卫发[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去年下发的《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武卫[2005]76号),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区所在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部要纳入我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系统中,各区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