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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医考网:四川省有关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川卫办发〔2011〕537号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部驻川医疗单位、省卫生厅注册医疗美容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执业行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我厅研究,定于2011年8-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制。考试分笔试和答辩两部分,达到笔试合格线

川卫办发〔2011〕537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部驻川医疗单位、省卫生厅注册医疗美容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执业行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我厅研究,定于2011年8-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制。考试分笔试和答辩两部分,达到笔试合格线后方可参加答辩考试,答辩合格后颁发《四川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
二、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负责参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报考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到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现场登记报名(2008年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必须重新报名)。
三、省医学会承担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笔试和答辩)工作。具体考务要求由省医学会通过四川省医学会网站(www.sma。org。cn)另行通知。
四、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登记机关(执业登记机关为省卫生厅的由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负责)要对报考人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报名表》内容认真进行核实,出具近2年内有无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20日-9月10日,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办公楼二楼。
  (二)笔试时间:2011年10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医学会另行通知。
  (三)答辩时间:2011年11月,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省医学会另行通知。
七、考务单位及联系人
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联系人:赵刚  电话:028-68005927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学路10 号  
省医学会联系人:王娟   电话:028-86137141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附件: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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