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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兰州卫生网:有关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开展2011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公告:兰卫医发〔2012〕109号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现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甘继医委发〔2012〕2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情况验证由市局医政处联合中医处具体组织实施。二、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严格进行初核,对于合格人员分类造表(纸质版并盖章、电子版)与继续教育证书、学分证书一并提交医政处。三、各县、

兰卫医发〔2012〕109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

现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甘继医委发〔2012〕2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情况验证由市局医政处联合中医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严格进行初核,对于合格人员分类造表(纸质版并盖章、电子版)与继续教育证书、学分证书一并提交医政处。

三、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所属医疗机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验证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我市属医院“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我市各医疗机构“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验证工作。

四、各县、区卫生局负责通知到各辖区内除省直医疗机构、厂矿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全市2011年度完成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应于6月1日前完成。其中我局负责验证的单位请于5月14日至5月28日间到兰州市卫生局进行验证。各单位副高以上人员材料请于5月30日前上交。

市卫生局医政处:8440255(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白金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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