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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的补充通知

泰州卫生局:>有关开展2008年度执业护士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的补充公告:泰卫医便〔2008〕41号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省厅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费用:按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收费标准执行,10元/人(其中注册费8元/人,工本费2元/人)。二、新增《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见附表1),要求一人一张,单独装订,顺序与个人其他材料一致。三、证书遗失问题:凡《护士执业证书》(
泰卫医便〔2008〕41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厅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费用:按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收费标准执行,10元/人(其中注册费8元/人,工本费2元/人)。
二、新增《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见附表1),要求一人一张,单独装订,顺序与个人其他材料一致。
三、证书遗失问题:凡《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遗失者,需在我市主要报刊予以公告,并持报刊、所在单位证明及换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四、具体办理时间见附表2。
联系人:李海霞,联系电话(传真):0523-86393170。邮箱:tz6393170@163。com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doc
2、注册表.doc
3、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日程安排表.xls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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