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113号
关于做好2009年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于近期对2009年获得医师资格人员进行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注册对象
2009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且符合注册条件,目前从事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请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疗、保健、预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
3、《江苏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检查表》;
4、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医师执业注册是依据《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进行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规范医师队伍建设,严把医师准入关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时间进行体检,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申报材料。同时,要利用医师执业注册契机,组织医师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执业医师素质。
2、各单位对申报医师执业注册人员要严格审核,尤其对申请人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严格把关,其医师执业范围要按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范》中明确的专业规范填报,严禁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
3、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应先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我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送盐城市卫生局注册发证。弶港农场医院、新曹农场医院和东台康复老年病医院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在我局领取,医师注册向盐城市卫生局申请办理。
4、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至局医政科领取医师执业注册材料, 凡进行执业注册人员于5月21日上午8:00(空腹)前至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每人120元。医师执业注册材料5月24日前报我局医政科。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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