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卫生网:有关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服务)》校验换证工作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内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服务)》校验换证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服务)》校验换证工作的通知.do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内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服务)》校验换证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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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服务)》校验换证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