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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山西医师考试网: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晋卫医管〔2011〕27号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县医院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为全省县级医院培训300名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农村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要的骨干医师
 

 晋卫医管〔2011〕27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县医院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省县级医院培训300名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农村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要的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原有“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30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培训,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

(二)项目内容

1.培训医院。省卫生厅确定全省28所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和3所三级中医院为培训医院。省卫生厅根据三级医院资源分布和医院间的对口支援关系确定培训医院,制定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将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医院。培训医院根据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护理和医技人员具体情况确定带教老师。

 2.培训对象。每所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原则上选派1-5人。以县级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

 3.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由接受培训任务的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专人承担 “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原则上要求临床、医技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导师具备资深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专科或以上学历,已经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优先担任,具体由各培训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遴选与管理办法。

4.培训时间。原则上1年(2011年9月—2012年8月)。临床医师不少于1年;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总的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的任务。

5.培训内容。重点培训骨干医师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受训人员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和适宜技术。了解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及治疗知识,学习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有效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原则

(一)统筹安排。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院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把项目实施与“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人才培养合力,共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分级负责。省卫生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厅医管处、厅中医局负责对厅直相关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各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相关医院执行项目情况督导检查;各县卫生局监督辖区内县级医院配合落实项目任务。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选派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卫生局、有关医院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成立项目领导组,加强对项目的领导,要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

(二)县级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需要加强重点发展的二级专科,从本地区疾病谱和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出发,选派骨干医师,并和培训医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培训人员接受培训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培训医院要按照培训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结业考核评价工作。培训医院和县级医院要经常沟通,定期召开培训医师的座谈会,及时了解培训医师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结合实际作出调整,确保培训效果。培训人员培训结业考核后,培训医院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五、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1.0万元标准对项目进行补助。项目结束省卫生厅和各市卫生局对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厅将项目专项资金直接分别拨付到厅直培训医院和各市卫生局。培训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学员全年免费培训、免费住宿和相关生活补贴。省、市卫生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补助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方案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六、总结评估

项目结束,各市卫生局、培训医院要分别对全市、本院项目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包括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和结业考核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情况、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省卫生厅医管处和厅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将对项目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附件:山西省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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