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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缴纳的通知

江北区卫生人才网:有关2013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缴纳的公告: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浙价医〔2011〕189号和浙医考〔2013〕6号精神,现将2013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考试费标准 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200元/人;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180元/人。 二、考试费缴纳要求 (一)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方式(附件1): 方式一:网银缴费,适合省内报名成功且开通农行个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浙价医〔2011〕189号和浙医考〔2013〕6号精神,现将2013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考试费标准
  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200元/人;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180元/人。
  二、考试费缴纳要求
  (一)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方式(附件1):
  方式一:网银缴费,适合省内报名成功且开通农行个人网银的考生,无手续费。方式二:柜台缴费,适合没有开通农行网银的考生。柜台缴费时必须在附言中写明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缴费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15日
  (二)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方式(附件2):
  方式一:工行网上银行缴费,无手续费,不受地域限制。方式二:柜台缴费,无手续费,省内各工行网点均可办理。
  缴费时间: 2013年6月3日- 6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一)若考生不清楚报名编号,可到浙江省医学会网站(http://www.zjma。org/)查询,也可电话至医学考试办公室(0571-87567880)咨询。
  (二)柜台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支付回单;网银支付成功的请打印订单信息,作为已完成考试费支付的凭证。
  (三)考生于考试费支付完成的7个工作日后,可向基地电话咨询缴费是否成功,若缴费未成功应尽快与基地沟通处理,逾期缴费不成功的视作未缴费,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支付凭证到基地,基地将根据凭证开具发票。
  (五)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缴费成功但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款。
  四、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0571-8721722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571-87692656
  医学考试办公室: 0571-87567880
  附件:1、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缴纳方式upload/FCKEditor/files/附件1(4).doc
  2、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缴纳方式upload/FCKEditor/files/附件2(2).doc
  3、口腔类别考生报名编号upload/FCKEditor/files/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编号.xls
  4、公卫类别考生报名编号upload/FCKEditor/files/公卫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编号.xls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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