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中医理论中医临床诊治中医药术语标准中国方剂数据库中医疾病数据库OCT说明书不良反应中草药图谱药物数据药学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医理论 > 民间中医 > 正文:也谈非法行医
    

医患杂谈:也谈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以上刑法的论述中,我有一点疑问。文中第一句“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存在合法行医呢。我不明白这个合法和非法是如何界定的。

  其次我来谈谈关于行医资格的事,有没有行医资格到底应该有谁说了算。我个人认为,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而不是把责任都转的医生头上,那么医生有没有资格为患者看病,理应由患者说了算,别人造道理是没权利说三道四的。医患双方完全可以签订相关协议,比如此病看好的把握有几成,如果看好了怎样,没看好如何,只要医患双方都认可了,那就OK了,到时候按协议履行就行了,如果医生告知不保证效果,患者也执意要看,出了问题当然是患者承担,西医医院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所以,我觉得这条刑法应该需要修改。这条刑法把执业资格证变成了一张护身符,有这张护身符,出了问题也不用担责任,如果没有,那没出问题,你也是犯法了。真是岂有此理。
-----------同意
-----------同意!
-----------人民选举,认可的民间中医医生,为广大患者真诚服务,不能称为黑中医,不能认定非法。要引导他们走向合法。毕竟是人民认可的,试问哪一级不是人民选举的。违背民意才是非法的。
-----------也是啊.
-----------同意
-----------楼主说话很有道理。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