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章 试卷运送和保管
第十六条 试卷应当通过机要或者直接押运方式逐级运送。
第十七条 试卷采用直接押运方式运送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定专人负责运送全程监控;单车运送时三人以上押运,两辆车以上运送时每车不得少于两人押运;
(二)专车运送,严禁搭乘与试卷运送无关的人员,严禁搭载与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押运过程中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随时报告运送途中情况;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同级兽医主管部门、公安、保密部门报告,并立即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十八条 以火车、航空等其他方式运送的,应当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试卷接收单位应当对试卷数量、密封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与运送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在接收试卷后至每场考试开考前,应当将试卷存放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保管,该场所可以同时用于保管答题卡。
第二十一条 试卷保管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守卫值班制度。保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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