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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与职责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章 保密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农业部成立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工作。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六条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命题,试卷的印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保管、交接和运送,答题卡的回收和保管,以及阅卷评分、考试结果公布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考区、考点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规定执行情况,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培训。

  考区、考点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卷、答题卡的运送、交接和保管,试卷的启用,以及答题卡的回收和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 本人或者法律上规定的近亲属参加当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不得参加当年考试命题,试卷监印、运送、保管、接收,监考,评卷以及考试保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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