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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7/4/5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每年不低于2000元,录取考生均可获得,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

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人/年不等的生活补助;给予3000元/人/年的科研津贴用于支持参加学术交流。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其他事项

1、2017年拟招生100人,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3、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

4、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联系邮箱:hbmuyjs@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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