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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12/18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或硕士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医学临床(学术型)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学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招收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五、报名办法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入学考试
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八、复试
复试时间: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http://portal.smu.edu.cn/yzw/通知)
复试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九、录取
学校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考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7月底函寄考生本人。
十、费用(按基本学制收取)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年8000元/学年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全日制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学年。
自费兼读博士研究生学费:人民币20000元/学年
自费兼读硕士研究生学费:人民币15000元/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1500元/年/人
十一、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制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为3-5年,博士研究生为3-6年,基本学制均为3年。
十三、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附注
专业目录、导师信息、考试科目及其它有关信息敬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网址:http://portal.smu.edu.cn/yzw/
邮箱:lzhpl@fimmu.com  
电话/传真:86-20-61648482
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邮编:510515

附件: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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