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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浙江大学 更新:2008-9-9 考研论坛
1.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加权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初试加权成绩(100分制)=(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3
复试成绩(100分制)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2. 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交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必须提交近两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除了常规的面试外,各学科确定一种有学科特色的、能反映考生研究能力的考核方式,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研究素质。复试时要求考生表明对发lun功邪教的明确态度,并写进复试记录内。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施,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结果提出异议。
3. 程序:复试     产生复试成绩   产生综合成绩   形成综合排名     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录取方式、导师及学位类型(学生签定意向书)
4. 基本助学金的确定:
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学金;委培和定向学生一律不享受基本助学金。
5.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考生在选择学位类型后,因牵涉到学制、基本助学金等级、培养计划、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环节,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学位类型。
6. 异议投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      复核      调查      回复。
7. 投诉地点受理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2室)
联系人:董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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