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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08/9/8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有效地选拔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新生录取质量,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维护考生的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校招生的良好声誉,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


  六、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出书面材料,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意见,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计入总成绩。
  七、名额分配
  200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以各基层招生单位的申报数和国家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基准,结合考生上线情况而确定,具体原则是:
  1、上线人数未达到基层招生单位申报规模数的,以实际上线人数为录取规模,实行等额复试,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上线人数超过基层招生单位申报规模数的,以申报规模数的90%为录取规模数,原则上按照录取规模(不含推免生)的1.3倍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如果要求超过1:1.3组织考生参加复试,需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对于极少数社会急需专业由于生源和上线人数较少,可以适当调剂部分上线考生。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规模数的,不接受调剂。校内相近学科、专业生源优先考虑调剂,由外校调入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yz.chsi.com.cn)报名,由校外调入的考生原则上是“211工程”高校以上的毕业生。请各招生单位将需要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考生名单于4月10日书面报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否则调剂无效。考生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其确实需要跨学科门类调剂的,有关基层招生单位需做出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呈省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复试。
  4、关于破格复试问题。今年我校各专业上线人数较多,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对于极少数专业上线人数低于录取规模的,可申请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是只能降单科分数或总分,不能同时降单科分数和总分,而且降分控制在教育部分数线下5分之内。破格复试由各基层招生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5、下达给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数,包含计划内和计划外二部分,其中计划内指标占招生规模的85%。
6、下达给各招生单位的录取规模中包含统考生、单考生、推免生三类。单考生原则上等额复试。
  7、单考生、破格复试生、校外调剂考生一律进入计划外,不得占用计划内指标。推免生原则上占用计划内指标。医学线网站www.med126.com
  8、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以及上线考生情况,确定本单位各专业的录取规模(包含计划内外人数)、拟参加复试人数及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执行。
  八、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定和参加复试的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各招生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办法、程序、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在本单位网上公示,在复试前张贴在考场前,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要在复试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
  九、建立复试监督和巡视制度
  学校的纪监审办公室加强对复试工作的全面、有效监督。复试期间,由研究生部和纪监审办公室组成巡视小组,巡视复试现场。
  十、其他
  1、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复试小组的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各基层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我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树立依法治招的观念。在公布有关信息的同时,研究生招生办及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要一并公布,解答考生的疑问,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复试工作的程序、规定、办法,以及反映录取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含录音)要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保存1年)。
  3、各基层招生单位要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和纪律教育。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同时严格遵守对每个考生规定的复试时间,全面考核,不得随意走过场。
  4、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或院系(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5、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中要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复试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与复试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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