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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置医疗机构(乐平精神病医院)公示

江西省国家卫生通知网:拟设置医疗机构(乐平精神病医院)公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电话:0791-86285916,传真:0791-86285916。  1.设置单位(人):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电话:0791-86285916,传真:0791-86285916。

  1.设置单位(人):陈华林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乐平精神病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乐平市城北新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18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景德镇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江西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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