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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评审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告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中国卫生人才网
淄博卫生网:有关申报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淄博市卫生局文件淄卫办字〔2014〕79号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市医学会等有关学术团体: 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专业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
 

淄博市卫生局文件

淄卫办字〔2014〕79号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市医学会等有关学术团体:

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201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5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方法及程序

2015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dyj.wsglw。net/(凭单位登录名及密码登陆),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字。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填写纸质材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1份。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填写纸质材料《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同时提交教材、《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4)和会场照片各1份。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填写《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5)1份。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15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同时提交教材、《2014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7)、教材、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市级项目

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备案项目与往年有所不同,申报单位须通过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www.wsrc。gov。cn/,申报单位通过科教账户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单位管理”,选择系统菜单中的“项目管理”,点击“本单位项目管理”点击“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内容维护(区县单位提交后需由区县卫生局审核通过),“项目概况”中“项目材料”按要求需上传《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8)或者《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9),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纸质材料内容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如内容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

(四)截止时间

申报国家级、省级新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3日。申报市级新项目和备案项目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申报国家级、省级备案项目,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申请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统一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市级项目由市人社局、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

(二)国家级、市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三)新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每项需缴评审费100元,备案项目每项需缴4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项目评审费一并缴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如评审费未交,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申报和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学术交流和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推动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的全面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不断提高我市项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联系人:王 宏  电话:2777872

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人:魏 飞、赵春月  电话: 2770169 2770858

邮箱:zb2770858@126。com

附件: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 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4.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5. 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6. 2015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7. 2014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8. 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9. 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8月4日

附件1-9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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