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计〔2015〕38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5〕29号)等要求,为加强对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一明 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沈 巍 县卫计局党委委员
成 员:王 伟 县卫计局疾控科科长
周 斌 县疾控中心主任
张 宏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祁 静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陈亲赐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旺森 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肖 波 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楼超群 县中医院副院长
吴庆雯 县妇保院副院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疾控科,王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吉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县卫计局负责安吉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定期督导检查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县疾控中心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执行机构,负责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的采集和有关项目的检验工作。
县人民医院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试点医院,县二院、县三院、县中医院、妇保院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机构,负责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信息,县卫计局负责组织确认向上级报告和督导检查。县疾控中心负责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网络报告等工作。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