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2014〕82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安吉县杭垓镇乡镇卫生院撤并的实施意见》(安卫〔2014〕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稼辛同志任杭垓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杭垓镇中心卫生院缫舍分院院长;
孙 良同志任杭垓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杭垓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院长;
詹渭明同志任杭垓镇中心卫生院缫www.med126.com/zhicheng/舍分院副院长;
姜宏敏同志任杭垓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副院长;
陈冬莲同志任杭垓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安吉县卫生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