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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来源:文山州卫生局 更新:2013/8/21 中国卫生人才网
文山州人才卫生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一、许可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二、法律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三、许可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项目,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场所;2.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3、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四、程序按州卫生

一、许可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法律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

三、许可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项目,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2.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3、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程序

按州卫生局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开始受理。受理后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卫生局负责人批准延长10日(不包括场地改造、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间)。

六、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提供房地产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提供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材料;

5、提供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图;

6、提供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7、提供经营场所卫生学监测报告。

七、收费依据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费发﹝1999﹞112号;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文证字(2003)第X06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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