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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卫生网:有关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目前我区大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已经到期,为保证各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对资质证书到期单位开展续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到期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如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应向当地盟

各盟市卫生局:

目前我区大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已经到期,为保证各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对资质证书到期单位开展续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到期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如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应向当地盟市卫生局申请办理资质续展,没有进行续展的单位,停止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各盟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续展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厅将适时对各地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

三、各盟市卫生局将初审结果上报至内蒙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邮编:010010邮箱:nmwsjds3@sina。com,联系电话:4930365,联系人:张葵红。

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申请表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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