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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州卫生局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巴州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全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09]220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县市、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严格遵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09]220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县市、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严格遵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的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自查自纠,重点排查,针对问题认真整改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照卫生部、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提出的有关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二、   做好专项治理总结上报工作

请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于2010年4月15日前进行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11年4月底之前进行上报,上报到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1)。

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将组成督导工作组,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指导自查自纠,进行重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附件:1、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职责

2、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自治州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职责

 

组  长:热西旦·肉孜   州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薛  霞   州卫生局纪检组组长

  艾尼瓦尔·买买提  州卫生局副局长

  姚  新   州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艾斯卡尔·玉苏甫  州卫生局地病办副主任

   刘爱华  州卫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贾  惠  州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朱淑霞  州卫生局基妇科副科长

   永  刚  州卫生局医学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文军  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完成自治州、卫生厅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项目办,由艾斯卡尔·玉苏甫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文军、朱淑霞、刘爱华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管理,指导各县市、各单位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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