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新疆卫生人才网 > 正文:新疆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新疆卫生厅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新疆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的公告:关于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的通知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理事、各基层分会:经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批准,定于2012年6月中旬在博乐市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19日-20日,18日报到, 21日离会。二、会议地点博乐市博尔塔拉宾馆(博乐市沿河路

关于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理事、各基层分会:

经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批准,定于2012年6月中旬在博乐市召开“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2012年理事会议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6月19日-20日,18日报到, 21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博乐市博尔塔拉宾馆(博乐市沿河路9号)。

三、参会人员

新疆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理事;典型发言单位代表;各地、州、市卫生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党办主任及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1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及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纪委书记、党办主任;卫生厅党组书记、副书记,新疆卫生政促会分管厅领导、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及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各处室负责人1名。

四、会务费标准

会议代表每人600元,随行司机每人400元,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五、会议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报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按照本次会议预备通知(新卫办发〔2012〕33号)的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30日前上报经验交流材料或论文(邮箱:shimenglong197774@163。com)。大会发言代表另行通知。

(三)各会员单位在会议报到时须交纳2012年度会费。自治区级会员单位按每年1000元标准交纳,其它会员单位按每年600元标准交纳。

六、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华  18999808799  0991—8565927

朱卫海  13999896357  0991—8562007

(二)博州卫生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荣  13519976362  0909—2228440

张鸣一  13999775856  0909—2221527

(三)宾馆联系电话

总  机:0909-2329888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