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办妇社发〔2013〕12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违法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国卫办妇幼发〔2013〕4号,详见国家卫计委和海南省卫生厅网站)转发给你们,希吸取经验教训,认真进行对照自查,加强岗位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签发机构及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渎职及重大腐败案件的发生。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卫办妇幼发〔2013〕4号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2013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