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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安市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公告: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处(中心),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中心医院分院:现将《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法制与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处(中心),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中心医院分院:现将《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以深化卫生监督三项工程为重点,着力化解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保驾护航。一、认真开展卫生法律宣传活动,切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围绕卫生中心工作,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增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能力;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运用卫生行政权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积极推进卫生法制建设,提高全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卫生部、省市贯彻意见,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水平。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继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审批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对当事人进行经常性教育和必要警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三、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业务水平(一)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认真贯彻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卫生监督力量下沉的基础上,主动转变职能,全面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年底前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社区都要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每个行政村派设卫生监督协管员,完善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延伸的卫生监督网络,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切实加强派出机构建设,加大工作投入,改善协管员工作条件,保证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交通、取证工具,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保障能力;明确派出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能力,建立县(区)—乡镇(社区)—农村(街道)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严格聘任,加强培训,定期考核,有效激励,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服务能力。(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和《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和执法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落实好国家基层卫生监督房屋和设备装备建设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严把工程和设备质量,加快工作进展,切实解决基层困难。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软硬件配备,加强人员培训培养,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今年全市各卫生监督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数据库建库率要达到100%。(三)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2011-2015)要求,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分专业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高端人才、紧缺人才、骨干人才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养。利用好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建章立制,鼓励卫生监督员主动学习、自我提高。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大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大比武活动,展示我市卫生监督员风纪形象、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三项工程”,着力解决突出卫生问题
今年是卫生监督“三项工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强化落实,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一)继续实施职业卫生推进工程。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落实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职业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卫办字[2012]4号)要求,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今年,省卫生厅将以基层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重点企业督查行动”。这次行动,主要以县(市、区)特别是2011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低于1000人(我市为5000人)、未开展建设项目评价的县(市、区)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职业卫生档案、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主要检查内容。全市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得少于1次,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市卫生局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基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监管,今年,我市要对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技术服务能力。规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根据省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开展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能力。认真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率,保证审核质量。今年,全面推广职业卫生“六个一”工程,新泰、肥城、宁阳企业覆盖率达到100%,泰山区达到70%,岱岳区、东平达到50%,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以2011年新发职业病病例为线索,积极开展病例溯源调查。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各地要调整加强力量,着力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年底前全市总体达到95%以上。(二)深入开展医疗市场规范工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着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省卫生厅将进一步加大暗访力度,对40个县(市、区)进行暗访检查,同时,对2011年检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市进行整改稽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通报和约谈制度,暗访和突击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大无证行医曝光力度,实行无证行医月曝光制度,各地要在每月5日前将无证行医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集中上报,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曝光。协助省完成卫生部《媒体公示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影响》课题,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全市无证行医曝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各地要参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模式对辖区内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广“六统一”模式,年底前全市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要达到85%以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以“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为主题的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基层口腔诊疗机构无证行医、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不符合标准机构行医和消毒隔离混乱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加大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监测、公示、移送和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约谈、“黑名单”、监督、处罚力度,提高医疗广告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违规医疗广告高发态势。继续组织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市级注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在去年基础上达到100%。组织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人体器官来源不合法和非法开展、参与人体器官移植等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加大案件查处和移送力度,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能力,保障人体器官移植安全。建立医疗机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强化属地责任意识,今年省将对8家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检查,我市要对辖区内浆站检查2次,对血站、固定采血屋和流动采血车至少监督检查1次。(三)扎实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对供水单位水质检测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2年山东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将日常监督和落实方案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快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各监测点要按照规定的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开展工作,监测结果及时通过互联网直报。对纳入国家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自建设供水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监督信息。要根据监测结果认真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继续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供水单位档案,到今年底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供水单位建档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扎实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结合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全市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防护能力、放射诊断治疗质量控制和放射工作人员监测等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提高放射诊疗管理水平,保护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权益,今年全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证》发证率,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未按期校验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罚。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卫生评价审核工作,加大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全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率达到80%以上。二是继续巩固住宿、美容美发、游泳、洗浴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增强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预测和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规范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督检查,今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四是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水平。开展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防范传染病传播流行”为主题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菌(毒)种管理等情况,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5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3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门诊部达到10%。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在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小型医疗机构探索建立“村(街道)收集、镇(社区)暂存、专业机构安全处置”的农村(街道)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模式。全面推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市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50%,明年达到80%,2014年达到100%。五是加强消毒产品监管。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省级抽查35%。加大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和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四、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塑造卫生监督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育人、导向、激励和凝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我市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具有卫生监督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和工作理念,树立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的健康卫士形象,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柔性执法、和谐执法,努力营造“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落实群众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和程序,真正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群众举报投诉案件除特殊、重大或复杂案件外,一般案件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5天。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许可效率,开展许可满意度调查,提高许可服务水平。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力度,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以加强执法稽查为抓手,以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环节、推进监督协管和着装风纪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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