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湖北卫生人才网 > 黄冈 > 正文:黄冈人才卫生网:关于征集《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有关案例素材的通知(鄂卫办通[2012]172号)
    

关于征集《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有关案例素材的通知(鄂卫办通[2012]172号)

来源:黄冈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黄冈人才卫生网:有关征集《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关于案例素材的公告(鄂卫办通[2012]17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为总结全省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经验,提高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应用法律的质量和水平,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省卫生厅决定组织编印《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一书,为全面反映各市(州)卫生执法状况,交流各地办案技巧与经验,现面向全省卫生系统征集有关案例,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例征选的条件与范围选择的案例要具有典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为总结全省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经验,提高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应用法律的质量和水平,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省卫生厅决定组织编印《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一书,为全面反映各市(州)卫生执法状况,交流各地办案技巧与经验,现面向全省卫生系统征集有关案例,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选的条件与范围

选择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案例主要从案情、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执法经验、执法技巧等方面梳理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的成功经验、应注意的问题。

各地原则上从2010年至今已经结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选择3-5个典型案例,案例的专业类别不宜单一,应当尽可能包括卫生行政执法的多个专业类别。县(市、区)机构行政处罚案例至少有1个。评析可以是专家点评,也可以是组织集体讨论的点评。

各市(州)均需要上报案例。各地处理的具有全国、全省或跨区域的行政处罚案例务请上报。

二、案例评析的体例及要求

案例评析按照“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案情简介”、“处理结果”、“评析”、“法律链接”、“文书原件”的体例进行编写。

“评析”的内容需要使用原始执法文书说明证据收集、证据应用或事实认定等情况的,应当在“案情简介”的相应某处用上标方括号“[]”及在方括号内标上序号(采用1、2…的数字形式)的方式进行标识。然后在“文书原件”项下复制该原始执法文书。“评析”的内容不需要使用原始执法文书的,体例中可以没有“文书原件”项目。

各地提供的案例评析应当语言简洁,条理清晰,与评析内容相关的案情经过、证据等要素应当在案情简介中全面、翔实地描述;评析的论点应当明确,法律依据应些充分、准确,论证应当逻辑缜密,涉及当事人名称或商业秘密的,应当使用化名或隐去。案例评析的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500字。

三、案例的上报及复核

案例汇编工作是落实《2012年湖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相关专业人员精心挑选案例进行评析。

请各地于8月31日前将盖章的纸质及电子版案例评析报至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法律事务与稽查处。

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的案例评析进行复核完善,并从中选择优秀案例编印成《湖北省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供全省监督执法学习、借鉴。

联系人:栗嫒、吴妙

电话及传真:027-87215187

电子邮箱:jicha311@yahoo。com。cn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征集  行政处罚  案例  通知

原文下载.pdf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