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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兰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1 中国卫生人才网
兰州卫生考试网:有关开展2012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检查的公告:兰卫妇发〔2012〕402号各县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为全面系统总结全市2012年度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有效落实妇幼卫生重大服务项目,促进妇幼公共卫生均等化,市卫生局决定于2012年10月15日—31日(具体督导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县区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考核内容:  1.卫生部《孕产妇管理办法》、《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兰卫妇发〔2012〕402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全面系统总结全市2012年度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有效落实妇幼卫生重大服务项目,促进妇幼公共卫生均等化,市卫生局决定于2012年10月15日—31日(具体督导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县区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内容:  

1.卫生部《孕产妇管理办法》、《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2.妇幼卫生重大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服务质量;

4.县级医疗机构产、儿科医疗质量;

5.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

二、考核方法:

1.查阅资料。分别查阅县区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工作文件、实施方案、评估标准;

2.现场察验。赴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阅妇幼卫生服务原始登记、病历、随访记录、健康评估;

3.服务能力评价。了解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人员妇幼卫生法规、服务规范知晓情况,研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4.妇幼卫生信息现场质控。

三、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接此通知后,务必先行对本地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认真总结。在市级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交本地区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书面报告;

2.按照《兰州市2012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要求,整理本地区2012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资料,配合做好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 黄禧春高爱霞  电话:8440229

市妇幼保健院:胡怡萍  电话:8127048

附件:兰州市2012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2012年9月26日

兰州市2012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根据“2012年兰州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将于2012年10月15-31日组织人员对2012年全市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等信息资料进行市级质量控制。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登记、统计、核查等管理工作。请各区县卫生局准备好质控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市级质控人员做好市级抽查工作。市级质控内容如下:

1、质控抽查点
   8个区县均为今年的市级质控点;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城关区由于是省级“三网”监测点,抽取2-3个街道(乡镇),每街道(乡镇)抽取至少2-3个居委会(村); 其他7个区县抽取1-2个街道(乡镇),每街道(乡镇)抽取至少1-2个居委会(村)。

2、质量要求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2)孕产妇死亡监测

项目完整率:≥99%;

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 <15%;

活产漏报率: ≤10%;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3)出生缺陷监测

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项目填写错误率:<1%;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出生漏报率:<1%;

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 <1%。

(4)妇幼卫生年报

报表填写完整率:100%;

逻辑错误率:<1%;

活产漏报率、死亡漏报率同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监测。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区县应逐级进行核查和补漏调查。

3、质控内容 包括漏报调查和各种表卡的质量检查。

(1)漏报调查

质量检查的重点包括出生漏报和死亡漏报,漏报率计算公式如下:
 活产漏报率=×100%
 死亡漏报率= ×100%
 围产儿漏报率=×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100%
 (2)表、卡质量检查
  包括完整性和正确性两方面的检查,各种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卡片完整性=×100%
  死因错误率=×100%
  表卡填写错误率=×100%
  诊断不明率=×100%
  年报指标缺失率=×100%
  年报逻辑错误率==×100%

(3)妇幼卫生年报:在对国家级妇幼卫生年报5张报表的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命指标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同时对2012年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围产儿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的数据库录入等进行检查。

(4)全省统一表卡的使用。

4.质量检查方法

区县级:深入区县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及急诊科等科室,借助孕产妇死亡登记、围产儿死亡登记、住院分娩记录、儿科急救病历、急诊登记、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等查询死亡线索;走访公安局、计生委、疾控中心、火葬厂等,从有关证明中查找年报相关数据、育龄妇女及5岁 以下儿童死亡的线索。出生缺陷漏报调查还应走访医疗机构的五官科、B超诊断室、病案室等,抄录监测地区的死胎死产、42天内死亡等信息,了解出生缺陷的相关线索。将质控发现的病例、线索和各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对,查看是否有漏报情况。

街道(乡镇)级:深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查阅抽样村的儿童花名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出生记录、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走访街道或乡镇级派出所、计生机构,核对出生、育龄妇女、年报相关数据、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以及出生缺陷名单。

村级:查阅儿童花名册、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出生缺陷名单;入户核实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保健管 理、儿童保健管理等;走访村委会、村医、村妇女主任、村计生负责人等,核实年报相关数据、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情况。

5、填写质控表卡

以区县为单位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质量调查表、保健服务指标质量调查表,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名单、儿童保健管理错误报告名单,孕产妇死亡及死胎死产漏报名单、孕产妇系统管理错误报告名单;填写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6、质控报告

质控结束后撰写《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报告》、《妇幼卫生三网监测质量控制报告》上报市卫生局妇幼处。

7、质控安排:

时间:2012年10月15-31日

组长:古文波

成员:黄禧春高爱霞  杨言军  胡怡萍刘絮  

高建国  马翠玲邱玉芳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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