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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卫生局 更新:2013-7-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南京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转发省卫生厅《有关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公告》的公告:[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030709452680883.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030709462633608.doc]宁卫基妇〔2013〕6号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有关区县卫生局,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在新一轮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中,按照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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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基妇〔2013〕6号

   

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区县卫生局,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在新一轮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中,按照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及人员、设备配备,力争有更多的村卫生室达到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有关区县卫生局、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活动,认真进行准备和自查,对达到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的请于6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妇处。

联 系 人:   李锡培

电 话:   57713033

电子邮箱:   njswsjjfc@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卫生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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