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单位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方式,端正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增强卫生事业单位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公用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真实准确,及时简明;2、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3、公正便民,注意实效,利于监督;
三、工作内容(一)公开范围:凡是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疾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血液、卫生教学等机构均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二)公开内容: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对外或对内全面公开。1、卫生事业单位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便民服务电话、单位领导名录和工作分工及从业人员岗位职务、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3、医药及卫生服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4、承诺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变动事项,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6、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7、接受社会监督的专门电话、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8、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及对违法、违规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9、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件。10、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及干部任免、职称晋升、职工工资、奖惩、福利等情况。(三)公开时间: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办事性质实行每月、每季、每半年或全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事务随时公开。
四、实施步骤(一)调研准备阶段(7月20日至8月31日)。各市直各卫生医疗单位成立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等。8月底前将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办事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办公室。(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按照所制定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通过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及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公布办事公开的各项内容。(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由市卫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卫生系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四)规范完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单位根据从多种渠道收集到的对本地本单位实施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或建议,并结合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反馈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抓好整改。五、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卫生事业单位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更好地促进辽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伤害人民群众健康权利的不正之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和和谐医院、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自觉地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群众监督,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除成立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外,还要成立办事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要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进行统一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三)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要按照“凡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把凡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特别是要注意从卫生行业的特点出发,围绕“群众最想知道什么”,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事项进行公开。如医院要侧重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教学侧重招生环节收费,卫生监督检测侧重卫生标准和处罚措施等,让患者或服务对象缴费放心,接受服务安心。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简明,让群众一看就明白,便于社会和群众知晓、办事、接受服务和进行监督。(四)创新形式,强化公开。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反馈、监督的各环节出发,做到“二挂、三有、四上墙”。“两挂”是挂牌办公、挂牌上岗,“三有”是有举报信箱、有举报电话、有社会监督员,“四上墙”是服务项目收费上墙、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同时设置办事公开栏,制作《办事公开指南》,印发宣传资料,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开设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扩大公开事项信息容量。特别是要利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辽源电视台》,公开人民关心的热点事项以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使办事公开工作真正面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完善职代会、听证会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推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实行行风评议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的途径。(五)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行标准化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群众监督、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把部门、群众、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卫生事业单位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的考评,并纳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之中。以绩效考评为核心,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切实转变卫生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