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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 黑卫政函〔2008〕236号

来源:黑龙江卫生厅 更新:2013-7-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黑龙江卫生网:有关黑龙江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 黑卫政函〔2008〕236号: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黑卫政函〔2008〕236号卫生部普法办公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8〕102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了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普法规划的落实(一)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

 

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政函〔2008〕236号 


卫生部普法办公室: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8〕102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了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普法规划的落实
(一)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厅组建了以厅长为组长,有关副厅长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处长为为成员的黑龙江省卫生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在政策法规处设立了设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我厅下发的《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我省哈尔滨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等13个市、地卫生局均成立了以卫生局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我省卫生系统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每年定期组织集体学法。加强检查监督。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我省卫生系统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在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系统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根据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厅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中心负责开辟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网页和卫生法律、法规的网上公布工作。为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强化检查,狠抓落实。我厅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年度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目标考核细则,省卫生厅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并在全省卫生系统通报考核情况。认真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我省哈尔滨市卫生局在 “五五” 普法启动后,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每年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规划。为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市“五个一”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执行。即:每年召开一次普法专项会议;举办一场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建设一个法制教育阵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年底组织一次督促检查活动。《规划》的科学制定,以及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促进了卫生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采取的措施
(一)学习文件,抓好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努力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杜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提出的要求抓好落实。
(二)制定《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计划》,下发全省贯彻执行。
(三)编写《卫生法律法规汇编》作为普法宣传教育教材,下发全省。
(四)开展培训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同时,要重点对卫生执法监督员进行培训,促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面向社会和监督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
(六)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带头学好各项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
(八)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每年终或次年初,组织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在督促落实的同时,不断提高“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我省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卫生厅党组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保证集体学法3此以上。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计划》,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特别强调了要建立健全考试考核制度。哈尔滨市卫生局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局领导都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意见,努力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兴安岭行署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黑龙江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是卫生系统的窗口之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执法的水平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同时代表了卫生系统的形象。为此,我省狠抓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我省部分地、市通过开展“百日学法”活动,教育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习专业法规,讲义务、讲责任,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能力,做到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我省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我们还大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
(三)医疗卫生机构职工的法制教育取得成效。组织学习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省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内容的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意识,规范了医疗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廉价、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以广大群众为对象,全面普及卫生专业法律法规。我省卫生系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讲座、办班、开座谈会、举办企业法人学习班,悬挂过街横幅、出宣传板、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各个宣传日,如通过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卫生系统食品卫生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3.24”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7” 世界卫生日、“5、15”全国碘缺乏病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爱眼日”、 “爱耳日”、“献血者日”、“艾滋病日”等,并结合“法律六进”和“法律大集”“法律广场”大力宣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单位派出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走向街头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具不完全统计,每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省设立咨询台、宣传站等近600处,发放宣传单20万份以上,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益群众覆盖面逐年扩大,达到了普及卫生专业法规、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的预期目的。2008年4月24日至5月1日,哈尔滨市卫生局组织市、区、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开展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市两百余名卫生监督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通过图文展示、专家答疑、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劳动者投诉等活动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我省大兴安岭行署卫生系统创新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法律文化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组织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卫生系统重点开展法制知识培训。首先,厅机关对全体公务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为每名公务员定购了《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教程》《行政复议法》等学习资料,要求公务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二是层层培训。近两年我省采取层层培训的方式重点组织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省统一培训师资进行讲课,特别是对近三年颁布实施的与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还采取专题知识讲座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卫生系统培训人数超过1万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我省卫生系统学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法制理论和法制实践结合的更为紧密。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六)建立制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我省卫生系统以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执法工作规范作为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要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我省按照卫生部新制发《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层级管理程序》、《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案件受理制度》、《案件受理委员会工作程序》、《备案结案工作制度》《案件受理与立案报批制度》、《案件分析制度》等,使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员遵守职业道德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基本杜绝了我省卫生系统在审批、发证、监督、检查、处罚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以权谋私、弄权勒卡等问题,社会反响较好。
四、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薄弱环节。
(二)普法工作经费不足。即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还缺少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质量有待提高。
特此报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普法 报告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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