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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人才卫生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通报》的公告:晋卫办医管〔2011〕32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医管函〔2011〕88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经验,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厅管各医院要积极落实各项控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各地要与医保部门配合,积极探索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的途径,加大医保费用监控力度,加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控费力度,开展控费
 

晋卫办医管〔2011〕3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医管函〔2011〕88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经验,贯彻落实有关精神。

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厅管各医院要积极落实各项控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各地要与医保部门配合,积极探索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的途径,加大医保费用监控力度,加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控费力度,开展控费试点工作。二是各市县卫生局要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加强收费管理,抑制检查治疗费用增加,建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互认机制,避免重复检查,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各级各类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推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化就诊程序,控制医院运行成本,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各市卫生局要选择有控费工作基础的医院作为试点(每市至少选择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各一所),厅直各医院也要自主申报控费试点。申报时将各自开展控费工作的条件、计划、亮点归纳,于2011年11月18日前上报至厅医管处。省厅将根据上报情况,确定一批医疗费用合理控制试点医院。

联 系 人:霍俊锋

联系电话:0351-3580650

电子邮箱:Huojf1976@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实施医疗费用

合理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管函〔2011〕8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厦门市医改办:

改革运行管理,提高绩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医疗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体现。上海作为医疗中心城市之一,具有优质医疗资源密集、医疗服务需求旺盛和诊疗服务量大的突出特点,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控制难度相对较大。2010年,上海将控制医疗费用作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强化管理,持续数年的医保费用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现将该市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多管齐下,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控费工作。

1.大力推进医保总额预付,加大医保费用监控力度。2010年,市医保办加快推进实施医保总额预付制,从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医保总额预付,扩展到全市的二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预付,同时三级医院也扩大试点范围。根据年终清算情况,结余部分由医疗机构留存使用,超支部分加大费用分担力度,医院分担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为减少药品费用浪费,医保部门建立总费用、药品费用复合总控制度,药品费用年增速控制在7%左右。同时,制定《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各项医保管理措施,强化定点医疗契约化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

2.严格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一是加强规划准入。2010年,市卫生局以制定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契机,严控公立医院规模,尤其是中心城区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不再增加。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严格实施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脏介入、关节置换等高风险、高费用技术的准入管理。二是加强评价考核。在2010年启动的新一轮上海市医院等级评审中,将公立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控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必备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将医保预付总额完成率、医保药品增长率2项指标纳入对24家市级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附加分指标,有效强化了医院的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作用。三是加强执业监管。市卫生局、市医保办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协同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两部门借助信息系统,先锁定一些重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然后从下属的卫生监督所和医保监督所抽调人员整合成一支执法队伍、按照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进驻一家医院,分资质类、凭证管理类、医疗文书类、临床医疗服务行为类、医疗项目收费类等五类内容开展联合检查,对于违规行为相互借力予以查处。四是加强收费管理。制定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口腔修复材料品种价格表》、《手术特殊仪器设备使用价格表》,凡是未列入目录或表内的耗材、设备医院一律不得另行收费,改变了原来各类耗材收费项目的开放式管理。同时,各类耗材收费价格由市物价局统一公布最高零售价,各医疗机构收费价格不得高于物价局公布价格,改变了原来医院按采购价格顺加5%收费的规定。五是加强过程监控。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积极拓展本市市级医院医联信息系统应用功能,2010年在24家市级医院启用了近期同类诊疗信息提醒系统和治疗安全警示系统,对29个常用检验项目、大型影像学检查项目和抗生素等药物的近期使用情况进行提醒,对医生的用药处方安全性进行核查,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

3.积极推进投入补偿机制改革,强化正向激励措施。投入补偿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也是改善公立医院控费外部环境的必要手段。2010年,上海市在基建、大型设备、学科建设、对口支援等各方面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郊区5家新建三级公立医院的基建、大型设备、开办费用等支出,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保障。同时,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调整了4183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适当拉开二、三级手术收费标准。

(二)加强管理,狠抓内涵,落实公立医院控费第一责任。各级公立医院狠抓内涵建设,改善内部管理,推出多项具体举措。新华医院制定了合理用药的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定期督查科室用药情况,对降低药占比起到了实效。市一医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使用部分贵重药物和高值耗材都设置了处方权限。市六院、九院等13家市级医院开展了日间手术,手术量达到医院总手术量的16%,患者医疗费用平均下降了15%-60%;有8家医院开展了日间化疗,患者入院等候时间平均缩短1至3天。14家市级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平均住院天数缩短10%-25%,大部分病种出院均次费用下降10%左右。13家市级医院牵头与5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14个慢性病综合防治项目,促进了基层慢性病防治水平的提高,有效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主要特点

第一,领导重视是基础。上海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控费会议,并成立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控制医疗费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组织联合控制医疗费用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控费举措。第二,多措并举是关键。政府加大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卫生、医保、物价等部门出台的政策相辅相成,营造出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控费工作的政策环境。第三,加强考核是抓手。多个部门联合控费文件,从9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控费举措,政府各相关部门、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和公立医院联合开展控费工作,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办医主体把控费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所属医疗机构的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和院长绩效考核中,认真督导,确保了控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取得的成效

(一)医保费用控制受到医院高度重视,医务人员控费意识普遍增强。实行医保预付,形成了医院医保费用的约束激励复合机制,充分调动了医院自主管理医保费用的积极性。医院管理者更加关注医院运营和成本管理。由于医保费用控制与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奖惩直接挂钩,使控制医保费用与每个医务人员的利益直接相关,医务人员合理控制费用的意识明显增强,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用药、重复检验检查,促进了合理医疗、合理检查,减少了浪费。

(二)医保费用控制任务圆满完成,预付制试点成效初步显现。2010年,全市33家三级医院医疗总费用331.8亿元,同比增长15.13%,较上年下降7个百分点;药占比46.48%,同比下降2.28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分别较上年下降2.45个百分点和2.08个百分点。同时,医保总额双控工作取得了实效,三级医院医保总额完成率103.29%,仁济、同济、华山、长征和眼病防治中心等5家医院医保预算总额有结余;医保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持平,医保药品总额完成率96.57%,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工作取得了成效,切实减轻了病人就医负担。

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惠民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缓解群众看病贵,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借鉴上海市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积极研究实施惠民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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