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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卫生信息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公告:晋卫办医政[2010]45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指导临床稳步推进表格式护理文书,切实减轻临床护士的书写负担,确保临床护理质量。省卫生厅将委托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卫生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各市、各单位请将推行表格式护理文
 

晋卫办医政[2010]4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指导临床稳步推进表格式护理文书,切实减轻临床护士的书写负担,确保临床护理质量。省卫生厅将委托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卫生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各市、各单位请将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规范临床护理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

医政处联系人:薛 平

联系电话:0351-3580402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联系人:王玉红

联系电话:0351-3580542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

护理文书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切实减轻临床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使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密切护患关系,提高护理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决定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格式护理文书类别

根据两个《通知》要求,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护理文书均可以采用表格式。

二、护理文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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