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明电〔2010〕2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紧急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6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且正值暑运高峰期,中暑及高温天气相关疾病患者数量明显增加,医疗服务工作任务繁重。为有效应对当前医疗需求形势,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暑期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做好医务人员调配和门、急诊工作安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动员、部署和准备。要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中暑患者的医疗救治,保障患者安全;要强化门、急诊管理,加强技术力量,合理安排人员,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中暑患者得到及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