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医政[2010]2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和<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和《戒毒医院基本 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戒毒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开展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和《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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