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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2006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六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 中国卫生人才网
庐江县人才卫生网:有关印发《六安市2006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公告: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食品卫生监督模式的转变,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实现市政府2005-2007年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食品卫生工作现状,制定了《六安市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六安市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食品卫生等级A、B级单位申报表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食品卫生监督模式的转变,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实现市政府2005-2007年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食品卫生工作现状,制定了《六安市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六安市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食品卫生等级A、B级单位申报表》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省卫生厅卫生监督
处、卫生监督所,市食安协办,市分管领导
附件1:
《六安市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严把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关,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水平,实现市政府2005-2007年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目标任务。我局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调整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曹云龙;副组长:邸之平、徐维光、董桂柱;成员张洪涛、刘本昌、陈全胜、李玲、徐沛东、程志平、韩开林、李家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刘本昌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2006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率达90%,食品生产企业达80%,食品商场超市达85%。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市直及各县区管辖范围内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商场(超市)、宾馆、大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等。
200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开展一次验收、评定、公告、授牌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
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要对管辖范围内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商场(超市)宾馆、大酒店、学校食堂和餐饮业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意识。
(二)申报与初评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评。自评总分在85%以上的可申报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自评总分在60-85%之间的可申报食品卫生等级B级单位,自查总分低于60%或表中“※”号关键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评为“C级”或“D级”,对“C级”以下单位者下达卫生监督限期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申报食品卫生等级单位,应根据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评分,结合企业自评申报结果进行现场综合评定,并提出初评意见,综合评分在85%以上和60-85%可向市卫生局申报A、B级;综合评分在60%以下或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均为一般的为“C级”,“C级”由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评定;凡有一项关键项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三)复评与授牌
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企业申报和初评达到A、B级标准的单位申报材料分别于6月10日前和11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以便集中复查评定。市卫生局评审组分别于6月下旬和12月上旬对申报A、B级单位进行审查评定。被评定为A、B级单位的由我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加快实施进程,不得降低标准和要求。我局拟在5月份和10月份分别对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进程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缓慢和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
(二)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舆论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良好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评定等级和监督频次,对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对食品卫生信誉度低、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低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要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促使企业尽快改善卫生条件,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卫生状况。
(三)各县区及市卫生监督机构要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放心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以食品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2006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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