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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贯彻意见

来源:合肥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合肥卫生考试网:有关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贯彻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改革,是重新构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省委、省政府在32个试点县、区综合改革取得实效的基础上,8月10日召开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改革,是重新构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省委、省政府在32个试点县、区综合改革取得实效的基础上,8月10日召开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9月1日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特制定本贯彻意见。

一、实现目标

通过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品、保障制度和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并从降低药品价格和改善服务中得到实惠;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推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改革,建立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街道所辖范围内没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选择1所国有企业或医院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改革)。

四、关键环节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改革实施主体的责任,要严格遵守省政府《关于规范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确保6个关键节点的如期落实。

一是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2010年9月1日起取消加价,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是确保2010年10月完成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各项工作;

三是确保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并确保稳定;

四是确保补助资金的落实,并按月预拨经费,保证正常运转;

五是确保绩效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兑现奖罚;

六是确保总结评估,检查验收工作2011年1月完成。

五、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增强履职能力全面实施基层医改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责任工程。中央要求,今年在全国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改革,我省两步并作一步走,今年就全面铺开。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基层医改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贯彻意见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各级领导要有政治胸襟,大局胸怀,敢于探索创新,勇于探索创新,要在其位,履其职,尽其责,谋其政,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二是把准改革方向,把握政策导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公益性是出发点、落脚点,是改革的方向,体现公益性就是要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的基本医疗服务,这一方向不能有任何的动摇和偏差。基层医改原则性强,政策性强,各县区既要坚决贯彻省政府的政策,确保不变形、不走样,又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形式和办法。坚决做到把握大局,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决做到把握全局,关键要把握关键节点,切实增强统筹驾驭能力;坚决做到把握开局,把改革体制机制这个核心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相结合,让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监管人员易操作。

三是精心设计方案,细致步骤实践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面、综合、系统的改革,各县区都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紧部署安排,尽快细化措施。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品采购配送、保障制度和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等六项重点改革,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机制。要按照关键节点的部署,细致操作,勇于实践,尽快建立“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全员保障,新老区别”的灵活用人机制;健全“两考核、两挂钩、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公平激励考核机制;完善“统一目录、统一价格、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执行机制;确立“省级统筹、县级保障、统一支付、集中管理、绩效考核补助”持续有力的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建立试点县区与新开展县区的互联互动协调机制,在新的起点迈出新步伐、收获新成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基层医改政策性强,关联度大,涉及部门多,影响面广,需要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切实把基层医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一要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要增强医改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做到底数清、政策准、方向明,要在抓具体中抓深入,在抓深入中抓落实,真正做到在解决问题中丰富改革实践,在丰富改革实践中完善改革举措。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包保新开展县区的医改工作,成立了8个包保小组,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要一对一的包保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这次基层医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三要建立有力的督查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运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政府补助落实、人员的上岗竞聘、分流安置政策的落实、绩效考评方法等各环节情况要全程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动态进展,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市医改领导小组已成立了2个督导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督导组,确保这次基层医改各环节规范有序。四要建立强有力的宣传信息体系,要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媒体等宣传渠道的优势,使改革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要围绕改革政策,广泛宣传,有效引导。对基层医务人员要加深对竞争上岗、人员分流、收入分配等措施的理解,有效化解敏感问题和突出矛盾;对广大基层群众既让他们看到并理解政府的努力和作为,又让他们认识到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逐步推进完善,从而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具体抓,按时上报工作进展。五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利益调整,正确对待竞聘分流,不说不利于改革的话,不做不利于改革的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兢兢业业工作,无私无畏奉献,为群众树立榜样。

五是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参与改革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组织和纪律保障的意见》。一要强化纪律意识,依法合规办事,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功效。二要严格操作规程,坚持公开公平,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和资金管理、竞聘上岗、分流安置、绩效考核等各项政策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明确接受举报的部门,接受群众、医护人员、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对获取的信息及时分析、筛选、核实,对确实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例公开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是强化财力保障,确保补助资金到位。财政补偿是否到位是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对基层医改的补偿要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入,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进行,这是总原则,但不等于财政包办,要按照“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思路,把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补偿,严禁“大锅饭”现象重新出现。要做好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合理衔接,保证其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改革前,有效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七是积极稳妥有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基层医改涉及面广,难度大,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确保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包保责任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全程跟踪,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借鉴试点经验,既尽力而为,掌握好进度,又量力而行,把握好尺度,不偏离方向,不脱离实际,不目求进,切实堵绝“六不”,不能因为改革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药品供应断档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因为竞聘上岗操作不公开透明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分流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及时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宣传导向失误而引发不稳定,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抄报:张晓麟副市长,卢仕仁副市长

抄送:省医改办,省卫生厅,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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