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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徽医药卫生人才网:卫生部有关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公告:卫监督发〔2011〕8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我部组织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

卫监督发〔2011〕80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我部组织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已受理但未列入《目录》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已获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到期后,原批准机关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并注销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附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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