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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安吉县卫生局 更新:2013-6-26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吉县卫生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的公告:卫办医政发〔201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26号)要求,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的基础上,针对骨科专业的特点,我部组织专家经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北京积水潭医院和上海长征医院进行预评估,制定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我

卫办医政发〔201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26号)要求,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的基础上,针对骨科专业的特点,我部组织专家经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北京积水潭医院和上海长征医院进行预评估,制定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我部将按照该标准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的评估工作。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张明、高新强 

电话:010-68792826、68792732

传真:010-68792196

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

    附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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