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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的函

来源:南浔区卫生计划局 更新:2013-6-26 中国卫生人才网
南浔区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知》的函: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2009年7月10日卫生部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发布公告,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有关工作部署按此公告执行。二、一切对外新闻均由卫生部统一处理。三、各地各部门不得向新闻单位主动提供。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策略调整问题,请按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正式文件执行。南浔区卫生计生局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9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公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7月10日卫生部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发布公告,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有关工作部署按此公告执行。二、一切对外新闻均由卫生部统一处理。三、各地各部门不得向新闻单位主动提供。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省甲型 H1N1流感防控策略调整问题,请按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正式文件执行。

南浔区卫生计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9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监测传染病”。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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