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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期刊大全 > 海南 > 正文: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附件5:海南省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幼儿园、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少(青)年宫、少年之家、电化教育馆等校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员及担负一定教育教学工作量的行政管理人员。

第二条 基本条件

1、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履行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3、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思想政治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风端正。

3、加强师德修养,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

5、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一律不得晋升教师职务。

6、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五条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3、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担任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是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中等以上师范院校毕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

第七条计算机条件

县城以上学校教师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全员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继续教育条件

必须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参加培训所取得学分必须达到年均10学分以上。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九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条件

有从事小学某一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原理。

第十条教育教学实践条件

1、胜任小学教学工作,基本理解、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能根据课程标准、教材的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灵活,正确传授教学内容,能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能使用电化教具。

2、胜任中、低年级的教学,基本掌握所教年级的教材教法,积极上好科组公开课,效果良好。所教班级学生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3、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寓思想品德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正确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耐心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能独立组织有意义的班队活动,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师生关系较好。

4、有指导二级教师的能力(用具体事例说明)。

第十一条工作量条件-医 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搜集.整理

专任教师每周课时16—20节;班主任每周课时14—18节;学校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8—10节;学校其他行政人员及大队辅导员每周课时12—18节。

授课节数为每周实际的课堂教学课时数,劳动课、班会课、早读课及第二课堂等,折半计算;从事双学科教学或兼任相近学科教学,其课时可合并计算。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其课时可适当减少。

第十二条业绩条件

1、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学习成绩有进步,优秀率、及格率有所提高,学生对本学科学习有兴趣(用具体事例说明)。

2、任小学二级教师期间,至少承担过1次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实验课或示范说课并获好评(附有关评价意见);或在校级以上举办的课堂教学或说课评比中获奖1次以上(以证书或文件为据)。

3、写出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2篇,其中有1篇在校内交流或获奖(以学校证明为据)。

第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资格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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